本报讯(记者夏雨彬 通讯员张绍成 肖明义)“实施村级小型工程,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与项目承包人和施工人员签订施工协议书、安全协议书和廉政责任协议书,并组建村居工程监督小组对工程进行跟踪监督,不得随意变更工程量,增量必须履行提前报批程序……近日,松滋市洈水镇纪委书记林树然来到该镇火连坪村,组织村干部专题学习该市纪委监委印发的《松滋市村居小微权力风险防范工作指引——工程采购篇》。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调研督导组开展“清风入村 阳光促建”调研走访活动时,发现火连坪村日间照料中心工程量增加超10%,但无工程增量单,也未完成相关审批流程。经进一步核实,为该村干部为保证照料中心建设工期,按期完成贫困及留守老人、儿童安置服务,决定“先建后审”。对此,该市纪委监委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分别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徐某及委员帅某进行谈话提醒。
此类问题的发生,不仅反映出村干部履职规范问题,还暴露出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在日常监督上存在的漏洞。该市纪委监委根据“清风入村 阳光促建”走访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类问题,梳理16项关键环节权力运行风险点,按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全流程细分具体监督事项,量身定制村级工程项目精准监督指南。制发《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通过自查自纠、专项监督、严肃查处等一系列举措,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工程项目建设最前沿,努力打造程序规范、群众满意的村级项目。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所呈现的问题多样,比如‘超算未审’‘无合同发包’‘无公开发包’,暴露出的背后原因也多种多样。我们必须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持续净化村级工程建设领域风气,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跟随专项调研组参加过多次“清风入村 阳光促建”调研督导活动的松滋市老城镇纪委书记,将自查问题典型案例编写进纪律教育教材,督促各村居围绕教材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纪法知识教育,进一步改进村居干部作风,完善管理制度。
截至11月20日,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清风入村 阳光促建”调研走访活动30余次,发现问题40余个,已整改35个,追责问责32人,推动完善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内部监督等制度14项。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清风入村 阳光促建’探头作用,充分挖掘问题线索,同时细化监督任务清单,强化综合治理,以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为切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