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肖潇 通讯员 邹颖
初冬时节,松滋洈水国家湿地公园,中华秋沙鸭如期而至。自2016年首次现身以来,“鸟中大熊猫”已连续8年飞临洈水越冬。这是洈水优良生态环境的最好注脚。
近年来,松滋市人民法院洈水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精准定位“环资审判+公益诉讼”,做好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助力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守护洈水生态之美,为书写“绿色答卷”贡献司法力量。
立足审判职能
为环境治理筑起法治屏障
洈水是松滋的生命源泉。2013年,当地就建立了洈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禁在洈水水库范围内垂钓捕鱼。
2022年9月23日,洈水法庭在王马堰村对一起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宣判。案件显示,2021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向某、孙某明知禁渔期,趁着夜色来到洈水水库王马堰村禁渔区水域电击捕鱼,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称重,两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26公斤。
“被告人向某、孙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共同赔偿因非法捕捞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生态资源修复费用11856元,用于购置鱼苗增殖放流对损害的渔业资源进行修复……”面对宣判,向某、孙某表示服判,并当场缴纳生态修复金。
守护绿水青山,绿色正义绝不缺席。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是洈水法庭履行职责的应有之义。
2019年11月14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在洈水风景区联合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洈水法庭设立“松滋市洈水河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不仅是我市首个,也是全省法院系统首个。
4年来,洈水法庭依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坚持能动司法,全面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宣判、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法治宣传等活动,积极构建立体化司法保护体系,为地方环境治理筑起法治屏障。
坚持恢复性司法让绿水青山重批绿装洈水之美,不仅在于一湖碧波。
286平方公里的洈水景区融合山、水、洞、林、泉于一体,生态是它最美的风景、最大的资源。
今年7月12日,洈水法庭走进洈水河,对向某、孙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回访,向相关单位了解查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情况,并再次来到王马堰村,走访禁渔落实情况。
“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不单是为了抓多少人、判几年刑、罚多少钱,更在于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洈水法庭庭长刘君慧说。
为防止野生鸟类啃食种植的玉米,两村民私自架设丝网驱鸟。法官来到案发地所在村,对这起非法狩猎案进行回访。经走访了解,村民们再不曾架网驱鸟。(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