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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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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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申领低保 名下怎么“有车”?

交警还原事件真相

  本报讯(记者佘海艳 通讯员陈丹蕾)“感谢交警同志,帮了我大忙了!”11月27日,荆州区纪南镇高坪村村民张某拿到荆州交警五大队刚刚开出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感激地说。

  11月24日,五大队收到一份诉求称:张某今年41岁,身患各种疾病,其父亲去世,母亲也被疾病缠身。为了减轻张某的经济负担,高坪村村委会主动为张某申请了低保政策,但办理低保手续时却被查出,张某名下还登记有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张某名下拥有机动车,无法享受低保政策。

  五大队源头管理民警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

  并了解情况,“这辆货车是邻居用我的身份证买的,早就被卖了。”张某说,十年前,邻居何某某确实用他的身份证买过一辆货车,但货车经常坏,何某某便将车当普通废品卖掉了。如今,因为这辆“名存实亡”的货车,导致低保手续办理不了,让张某整天愁眉不展。

  经调查核实,张某并非该车实际使用人,因其邻居何某某身份证丢失,便将购买的二手车登记在其名下。在了解情况后,11月27日,五大队为张某办理了车辆注销业务并开具证明材料。

  近年来,五大队秉承“把小事办精、把难事办成、把好事办好”的原则,遇“特殊事件”采取“特事特办”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疑难问题,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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