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熊河司法所所长周训钢:
□ 记者 谭馨 通讯员 朱剑豪
“感谢熊河司法所干警和调解员,帮我们要回拖欠的工钱!”在江陵县司法局熊河司法所,几名男子难掩激动心情,向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原来,2021年底,熊河司法所接待了白马寺镇刘某等5名农民工咨询欠薪纠纷事宜。熊河镇荆干村农户自建房于2019年建设完工后,包工头黄某拖欠刘某等5人劳务费共计9万余元。
了解到难处后,熊河司法所所长周训钢没有因当事人双方户籍或居住地不在本辖区而推诿,而是全身心为群众排忧解难。
周训钢与包工头黄某联系后得知,黄某仍在熊河镇承接工程,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劳务费。经过司法所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2021年底,黄某支付部分工程款后,未按协议履行剩余款项。
在司法所的指导帮助下,刘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黄某支付完剩余劳务费,案件就此了结。
“基层调解工作难度大,披星戴月回家、加班加点工作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周训钢说,虽然工作很累,但看到矛盾纠纷解决后当事人露出笑脸,他感到很有成就感。
从事基层司法工作6年,周训钢辗转于郝穴、熊河司法所。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和任务,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开展依法治镇工作。目前,郝穴镇、熊河镇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全民守法氛围日渐浓厚,群众法治获得感也明显增强。
随着基层法治建设持续推进,镇村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入,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熊河司法所紧跟时代步伐,扎实做好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同时,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助推基层依法行政,积极承担政府法律事务,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为熊河镇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