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周安一
位于公安县中南部的孟家溪镇,是“三袁”文化的发祥地。29年前,杨晓玲分配到这座充满文化底蕴的小镇工作,2012年起担任孟溪镇司法所所长,至今仍扎根法治一线。
“恋爱期间的给付财产根据给付财产性质的不同,处理方式上存在一定区分。”
“分手后持续骚扰对方生活,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在调解一起涉及财产的恋爱纠纷时,杨晓玲开门见山,率先用法律条文厘清双方矛盾。
“相聚是缘,不如好聚好散。”在察觉到双方神情松动后,杨晓玲话锋一转,继续用情感感化双方。在杨晓玲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和平分手。
工作多年,杨晓玲的调解理念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解决,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
为以点带面解“千千结”,孟家溪司法所今年还在郝岗村建立“小玲调解室”,打造“乡亲有事·小玲调解”品牌,结合“五户长”用情、村“两委”用理,稳固筑牢全村安全稳定防线。
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杨晓玲秉持宽严相济的人性化管理模式。她一边通过教育引导、思想感化等方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矫人员树立信心、积极就业,一边严格落实周电话汇报、月见面报到、季度考评等监管制度。为提升帮教效果,孟家溪镇司法所还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民警等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对所有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分类管理。多年来,杨晓玲所管理的特殊对象中,从未出现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等现象。
“一个人会做工作不算行,要大家都会才算好。”作为扎根基层的“排头兵”和司法所的“领头羊”,杨晓玲把培养“法律明白人”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她采取“镇级集中宣讲+片区现场培训”的模式,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为法治乡村建设涵养“源头活水”。
得益于杨晓玲的有效管理,孟家溪镇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常年被上级部门评为优秀单位。她用实际行动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践行了一名普通司法人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