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艾周梦 通讯员张柱)“你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相关手续向百家利超市龙口店收取1.5万元罚金,权力行使不规范,侵害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近日,洪湖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龙口镇市场监管所某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为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洪湖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定位,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落实落细主体责任,提升服务效能。
市纪委监委从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会同人大、政协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1+X”协同监督,并建立联席会商、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联合督办等机制,构建责任明晰、组织周严、联动有效、保障有力的联动发力长效机制,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参加“政企恳谈会”等方式,共收集企业诉求70个,督促协调解决问题61个。
为有效推动职能部门提高效率、优化流程、改善服务,市纪委监委结合“清廉窗口”建设,打造“亲清”政务服务窗口,督促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一门一网一窗”办理,深化政务服务“四减”行动,严格执行“首席服务员”、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范围,推动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省可办,确保“跨域通办”事项达到150个。同时依托荆州惠企直达服务平台,完善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不断优化政策咨询、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等服务。
“优良的营商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我们将继续聚焦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堵点,主动靠前担当作为,持续强化监督检查,为护航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