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蒙)“根据大数据平台采集的问题线索,经核查发现,新永林村及下丰岸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中,对中标单位背景调查不细致,了解不全面,导致中标单位法人为村党支部书记的问题产生。近日,黄家口镇纪委调查组已对两村党支部书记肖某、张某予以批评教育……”这是洪湖市纪委监委利用大数据监督平台助力监督执纪的一个缩影。
为主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形势,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洪湖市纪委监委将“大数据+监督”贯穿于乡村振兴、惠民政策落实等各个环节,搭建线上线下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真正实现“让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洪湖市纪委监委突出对民政、社保、教育、医疗等部门的数据网上监督,汇总民政、人社等12个部门提供的政策依据,根据核查依据目前已完成2类20项问题线索核查2415条,线索录入率达100%。同时对全市涉及民生重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发现异常数据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核查并反馈,实现资金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职能作用的“双轮驱动”。通过聚焦违规领取民生资金、资金发放不精准及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建立“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保障执行精准度,现已补发惠民资金2.4万元。
基层群众利益问题点多面广量大,市纪委监委持续将监督的‘触角’向基层社会治理的转办、督办和反馈事项延伸,着力发现疑点数据、及时研判处置,实现了‘社会治理+大数据监督’工作新格局。
“我们将持续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挖掘发现问题、助力案件查办、净化政治生态,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监督质效,释放监督治理效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