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涂军桥)预计未来3天,我市将持续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自12月26日 10时起,我市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我市在落实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10项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停止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管线维护维修工程、桥梁喷漆和单独建设的燃气、热力管线工程施工。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转运、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构件破拆、路面铣刨、房屋拆除、打磨切割建材、场地凿岩打桩、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重点管控区主次干道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增加4次洒水、喷雾等降尘作业(非冰冻期),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冲洗不得少于2次。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运输砂石和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上路行驶。禁止露天焊接,停止房屋修缮、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全天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以及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广告等的喷涂、粉刷或翻新作业(应急抢险工程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主城区、县(市、区)主城区(各县、市、区自定范围)内,工作日的6时至22时时段,国三(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停驶公务车辆30%。
重污染天气期间,我市倡导燃煤电厂、工业锅炉使用低灰分和低硫分含量燃料,倡导停止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为,停止开放除核心功能区以外的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使用新能源、天然气等公共交通工具等。同时,发布健康防护指引,在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户外活动,医疗机构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