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3年12月29日

下载荆州日报客户端
在这里读懂荆州

第A004版:综合新闻
版权声明

《荆州日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荆州日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荆州日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荆州日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荆州日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让生态保护更有力

  本报讯(记者陈雪玲 通讯员沈景杨)近日,由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松滋市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张某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全部认可,表示愿意缴纳1.6万元生态修复费用并赔礼道歉。

  2023年7月,张某为非法获取渔获,夜间驾车带上电瓶、逆变器、电竹竿、舀子、鱼箱等电鱼工具来到松西河大堤,将电鱼工具安装到船上后在松西河捕鱼。执法人员巡查时将张某当场抓获,并查获电鱼工具、塑料船及54.7公斤渔获物。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秉持惩罚犯罪与修复环境并重的原则,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破坏捕捞水域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承担修复受损生态的民事侵权责任,遂对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年来,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流域治理法治实践,一方面严惩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一方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入探索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赔偿制度,以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司法实践目标,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守住绿水青山。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相关责任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资金3万余元。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