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肖潇 通讯员 李诗杨 余月琴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
近年来,石首市人民法院绣林法庭持续把家事审判放在为群众办实事和社会治理大局中统筹推进,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调解审判全过程,做实多元调解、做好矛盾预防、做到案后回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家和,努力用司法温情守护万家灯火,维护社会和谐。
2年来,绣林法庭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462件,审结446件,其中调撤率达61.21%。
重在解开心结
多元调解安稳小家
“我要离婚!”近日,95后小丽拿着家庭暴力告诫书来到绣林法庭,要求起诉离婚。
存在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事由。法官当即立案,第一时间通知其丈夫小军。赶到法庭的小军,也拿出了一份公安机关对小丽作出的家庭暴力告诫书。
这起涉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肯定“不简单”。法官通过“背对背”倾听,了解到两人因家庭琐事起争执,双双大打出手,气不过的小丽“要离婚”。
从两人的只言片语中,能够看出双方没有原则性矛盾,可以调解! 调解室内,小丽、小军各自诉说着心里的想法,法官、社区干部从法理讲到人情,不断唤起两人对家庭幸福生活的回忆。终于,夫妻俩互吐心声,相互解开了心结,表示将共同努力经营好小家。
家事纠纷的调解,是在法律框架下“调”处矛盾,也是在情理范围内“解”开心结。为了调解好、解心结,绣林法庭有“良方”——
聚合力,法庭加强与妇联、民政、司法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实现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多手段化解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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