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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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6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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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冲刺百强县、建设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亮点工作和2024年重点工作解读

  2023年亮点工作

  2023年,松滋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蹄疾步稳,取得新成效,被省人社厅、省人民检察院授予“2018—2022年度全省先进检察院”,全院共14人次获省、荆州市级以上荣誉。

  坚持服务大局在护稳定促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78件529人,审查起诉案件705件1087人。

  办理市、县两级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4件20人。

  办理故意伤害、抢劫、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犯罪案件176件201人。

  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的谢某某、张某某等1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赃挽损逾500万元。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办理各类“涉营商”案件356件、“涉营商”立案监督案件6件6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

  办理侵害市场主体犯罪案件16件50人,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在松滋经济开发区设立“检务帮办联系点”,开展“送法进企”“案件回访”等活动30余场,走访全市企业165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2件。

  筑牢流域安全法治防线

  在洈水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洈水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司 法保护基地”“守护洈水生态检察室”,向洈水水库增殖放流8000公斤鱼苗。

  深化“检察长+河长”“检察长+林长”协作机制,坚持“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办理各类案件21件。

  针对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涉事企业进行修复治理。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督促其以增殖放流、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7件7人

  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和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办理企业合规案件7件7人,依法对2人作出不起诉、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等处理决定。

  15项

  针对3起企业合规案件,监督企业完善治理制度15项,帮助涉案企业真正堵住风险漏洞。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先后挂牌成立“松滋鸡”“洈水有机鱼”“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站。

  办理知识产权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件23人、一审公诉案件9件27人,协同侦查、审判机关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联合法院、公安开展涉案假冒伪劣产品销毁行动,对3500余瓶各类假冒知名品牌白酒、6万余件包装材料进行销毁,涉案总金额超百万元。

  连续8年发布知识产权检察典型案例,办理的麦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库。

  坚持深耕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高质高效”开展刑事检察监督

  打造“检警协作 阳光监督”品牌,会同公安机关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53件次。

  《松滋市院首次探索建立类案侦查指引 推进侦查协作实质化》的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刊编发推广,系全国唯一被推介的基层检察院。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更有效,提出刑事抗诉3件,抗诉采纳率100%,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5次。

  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62件、社区矫正监督案件55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45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

  “精准发力”做好民事行政监督

  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2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

  与松滋市法院、司法局建立常

  态化联系、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

  一体履行“公益诉讼+民事检察”职能,办理的邹某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因硫酸运输车侧翻引发硫酸泄漏致房屋受损的邹某获赔19万余元。

  “稳中求新”优化公益诉讼工作

  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7件。

  针对餐饮行业使用醇基燃料存在安全隐患、个体户违规运输经营危化品问题,组织召开专项联席会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

  对某乡镇窨井盖缺失引发安全隐患问题,与行政机关积极磋商解决,促成2天内安装、修缮窨井盖6处。

  探索“生态损害赔偿修复”一体化工作机制,运用“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费用22万余元。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零售药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2017至2022年度10件检察公益诉讼好案件。

  “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人,全面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

  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宽容不纵容,不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起诉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7人。

  组织“检爱同行,共护花开”等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18名员额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万名学生同上一堂法治课”“法治进校园”等活动121次,受益学生15450人,发放宣传手册9450册。

  坚持人民至上在落实司法为民中践行检察初心

  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

  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

  针对群众反映的乡村道路减速带破损、铆钉裸露等问题,向11家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注重防范解重大风险

  办理群众信访99件,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16件,实现七日内回复率、三个月内答复率“两个100%”。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救助金19.6万元。

  深化“人大+检察”

  工作机制

  针对连续两届人代会督办的废弃电杆线缆安全隐患整治效果不明显问题,向3家行政机关和5家运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与所属乡镇政府开展磋商,督促相关乡镇、行政机关协调指导监督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开展行业联合整治。

  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创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履职方式,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件。

  打造司法救助、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实现申请人一键提交救助申请与随手拍举报功能。

  设计运用交通管理执法类案监督模型,筛查执法数据1000余条,发现酒驾、醉驾“挂案”等不规范问题,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类案办理,该案被评为全省道路交通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坚持强基固本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淬炼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促发展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4次。

  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27次,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情况”纳入松滋市委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市考核,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工作格局。

  30余次

  1名1名3名

  8篇227篇

  坚持靶向施策强素质

  组建“乐乡检察青年研学班”,制定信息宣传调研451制度、实施“青蓝工程”培养计划,打造“乐乡荆英”人才品牌,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同堂培训等活动30余次。

  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个人”,1名干警入选全省公益诉讼人才库,3名干警分别获评“荆州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荆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在“荆江法治论坛”获二等奖,8篇典型案例被上级检察院采用,227篇新闻报道在《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用。

  自觉接受

  监督塑公信

  依法向松滋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4次,高质量完成人大批办、交办的事项2件,高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

  主动走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50人次,代表委员参与线上线下联络活动65人次。

  优化干部作风

  聚合力

  编撰《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廉洁从检规范手册》,制定修订规章制度26篇,扎实开展各类检查34次,发布检务督察通报34期,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组织任前和任职廉政谈话3人。

  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53件,切实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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