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朱翊、潘彭恩、熊燃、宋国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沙市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十四次会议补选刘朋、张涛、孙亚凌、吴莉、张红兵、张敬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陵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罗勇、张瑜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松滋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刘勇胜、杨运春、李雄文、张青松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公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刘圣安、黄洪平、王婷、王学彪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石首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黄健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利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朱姝、张威、李娟、肖小宁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十七次会议补选彭伟、周国光、张志远、付良超、应斌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王婷、王学彪、付良超、刘朋、刘圣安、刘勇胜、孙亚凌、朱姝、朱翊、吴莉、宋国、应斌、张威、张涛、张敬、张瑜、张红兵、张志远、张青松、李娟、李雄文、杨运春、肖小宁、周国光、罗勇、黄健、黄洪平、彭伟、熊燃、潘彭恩的代表资格有效。
由荆州区选出的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荆州区中医医院原院长蔡艳阳;由公安县选出的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荆州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左小平;由洪湖市选出的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洪湖市文旅局文物保护股原副股长孙洁,因工作调整已调离荆州。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蔡艳阳、左小平、孙洁等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荆州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郑家彬、李平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沙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彭继平、陈丹、司永华、李传兵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陵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徐驰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静芹、傅铁海、官庆军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公安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项一峰、冯斌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监利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高启秀、瞿俊森、贺勇、陈康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曹辉、颜学龙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冯斌、司永华、李平、李传兵、李静芹、陈丹、陈康、郑家彬、官庆军、项一峰、贺勇、徐驰、高启秀、曹辉、彭继平、傅铁海、瞿俊森、颜学龙的代表资格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司永华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郑家彬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官庆军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贺勇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高启秀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曹辉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彭继平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傅铁海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瞿俊森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95名。
特此公告。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月5日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刚同志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汪刚同志提出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刚同志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月5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李雄文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田静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中泽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涛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红兵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应 斌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敬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芳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涛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甘长虹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继平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发云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中泽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田静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倩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君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和年龄原因,黄君、陈观鑫、甘长虹、李发云等4名同志提出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黄君同志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陈观鑫同志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甘长虹同志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发云同志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月5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裴毅为荆州市教育局局长;
杜道荣为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汪卢伟为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帆为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 兵为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陶润华的荆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裴毅的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 兵的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付良超的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李启斌的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1月5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余菁的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