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果)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洪湖经济开发区以创建幸福河湖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通过明确河长、规范履职、广泛宣传等措施,推动河湖监管能力稳步提升,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确保河长“有人当”。洪湖经济开发区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总体要求,明确由区党工委书记担任总河长,班子成员及各局室负责人担任具体河渠的乡镇级河长,河渠所流经村(社区)书记担任村级河长,落实乡镇级河长10人,村级河长7人,实现乡镇、村(社区)两级河长全覆盖,并组建一支5人的巡护保洁队伍,全天候不间断对区辖长江、内荆河、百里长渠等10条河渠进行日常管护,形成层层部署、分工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聚焦重点规范履职“怎么干”。聚焦河湖重点问题,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实施水葫芦“除早除小”行动,2023年累计销号“四乱”问题13个、清理水葫芦23次、转运垃圾10余吨、打捞沉船、废船8艘、收缴地笼、网具300余个。同时,利用湖北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河长巡河有效性、规范性,避免“走马观花”,全年实现各级河湖巡河两百余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长常态化巡河制度全面形成。
广泛宣传助推河长“有效管”。以全民参与为目标,强化宣传动员,设置河湖长公示牌,明确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增设河长的联系方式,确保群众举报、监督、投诉渠道畅通。树立“评选典型的过程,就是宣传推广的过程”这一理念,组织各村(社区)积极申报幸福河湖生态示范村湾(社区),并通过报纸、网络、微信等方式,积极发布日常工作动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形成河长牵头挂帅、干部带动、部门联动、媒体鼓动、群众自动的治水护水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