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艾周梦 通讯员王希雅)“在法规制度执行自查过程中,发现你部门案件办理存在未遵守工作程序等问题,请限期整改。”近日,洪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案件承办部门指出法规制度执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在学规守规立规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素养和执纪执法能力,切实把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的治理效能。
市纪委监委制定《洪湖市纪检监察系统“法规制度执行年”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将44部法规学习内容纳入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以上率下学”带动“全员覆盖学”。贯通运用周四集中辅导学、知识测试提升学等多元化学习方式,助推干部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变“粗浅学”为“深入学”。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坚持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双向发力。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开展以学规为主题的周四集中学习17次、青年讲堂4次,培训1600余人次。
为强化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纠偏查差,严格“守规”,对机关各部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和乡镇(区)街道纪工委围绕重大请示汇报事项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对有规不依、执规不严的问题及时纠偏,并通过总结瑕疵案件共性特征,举一反三以评促改,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市纪委监委还对现有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进行全面“体检”,以法规制度的指导性、规范性、针对性为基本原则,统筹推进“立改废”,聚焦乡镇案件“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出台《洪湖市乡案市审工作办法(试行)》《洪湖市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等,坚持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努力构建务实管用、贯通协调的严管严治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