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吴蓉)记者从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3月1日,我市正式启动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对全市各用人单位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年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工作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全市行政区域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通过联网认证系统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并向税务机关传送有关信息。相关单位可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登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年审申报中,残疾人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联网认证系统调取不到残疾军人证信息的,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到窗口进行办理。联网认证系统核验社保、医保数据信息不通过的,用人单位可提供社保、医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进行申报。联网认证系统核验工资数据信息不通过的,用人单位可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工资收入申报证明、银行流水或其他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进行申报。残疾职工月实发工资与医保、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之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