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佘海艳 通讯员毛晖)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3月25日起,我市中心城区摩托车场地和道路驾驶技能(即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将实行电子评判,告别人工评判时代。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核发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驾驶人考试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电子评判考试,最大变化就是业务办理规范,杜绝人为判定是否考试合格,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考试结果。实行电子评判,是车管所深入开展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其考试内容、评判标准由人工评判改为电子评判,可以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影响,进一步增强考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考试流程更加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已持有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或者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目前,中心城区摩托车电子评判考场地点位于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摩托车业务办理中心(复兴大道楚都客运站旁),业务范围包含摩托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转入业务、档案更正等;摩托车驾驶证初次申领、增驾、补换证;驾驶证补换证。
自3月21日起,中心城区交警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不再承担除源头管理、已有摩托车档案管理工作外的摩托车办牌办证、电动自行车号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车驾管窗口集并由车管所负责统筹;考试和“两个教育”业务由考试中心负责,摩托车办牌由牌证中心负责;电动自行车号牌业务采取“警邮合作”模式,由中心城区10个邮政网点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