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通报了定点市场复核结果,洪湖市农友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洪湖市闽洪水产品原产地批发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批发市场通过复核,认定为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
洪湖农友农贸市场创建于1997年,位落在城区中心,交通便利。总投资12800万元,占地面积26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410平方米,室内交易大厅面积11455平方米;经营户373个,交易大棚面积80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320平方米;冷藏保鲜库800平方米,市场交易设施健全,交易功能强,经营品种以水产品为龙头,蔬菜为主体的专业市场,解决就业人员1750人,担负着城区12万人的生活供应。
洪湖市闽洪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水产品批发经营为主,集养殖、科研、品牌、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省农业产业化湖北重点龙头企业,是湖北省渔业产销协会会长单位。公司拥有“洪湖清水”这一区域性品牌,且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授予“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促进产地、集散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发挥定点市场流通渠道功能;推动发展新兴流通业态,创新交易方式、提高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