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杨柳青)“真没想到被盗的电缆线还能追回来,感谢检察官。我们已在工地和办公场所都贴上了警示标语、横幅,每周组织员工开展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学习,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近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某企业回访时,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检察机关用心护航企业发展再次表示感谢。
企业的一再感谢源于一起刑事案件。去年5月,该企业工地上的电缆线铜芯莫名被盗,损失严重。7月6日,牛某某等人再次作案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查,从5月开始,牛某某及被盗企业员工等6人组成盗窃团伙,共作案20余次。当年11月,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牛某某等6人涉嫌盗窃罪一案提起公诉。12月,牛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的刑罚,并处六千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后,江陵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引导公安机关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积极对6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就退赃问题开展释法说理,被盗的电缆线全部追回、赃款全部退缴,价值42万元。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在建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向该企业制发《刑事风险提示函》,提醒企业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增强员工法律意识。
收到风险提示函后,该企业积极健全公司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入职员工法治教育,加强员工及车辆进出厂监管,完善安保配套设施,更新监控设备,扩大监控覆盖面。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涉企案件,将坚持从优化营商环境、打击保护并重、积极监督履职、预防机制建设等方面着手,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以检察之力助力企业生产经营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