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张薇)4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指挥,调集沙市区法院、公安县法院执行力量,协同荆州区法院对一套900平方米的法拍房强制腾退清场,依法保障买受人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胡某、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荆州区法院执行局拍卖被执行人胡某名下位于公安县某村的房屋。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胡某表示不接受拍卖结果,让其岳母、儿媳及孙女一直占用拍卖房产,拒不腾迁。案件承办人协同当地村委会、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到案涉房产张贴腾退公告,并多次向占用人释法明理,均遭到占用人无端辱骂、驱赶,导致拍卖成交房产迟迟不能腾退交付。
为依法稳妥执行该案,防止占用人在执行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在对案情进行分析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支队协调公安县法院、沙市区法院全力配合本次法拍房腾退行动。
清退占用人后,在公证处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案涉房屋一楼、二楼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打包转运至周转房内。历时8小时,执行干警顺利将这套被案外人占用的法拍房交付给买受人。
据悉,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级法院强化统一指挥、管理和协调,通过多种交叉执行方式,整合执行力量推进执行,切实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荆州法院把交叉执行作为提升法院执行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落实交叉执行工作模式,全力化解执行积案难案。此次强制腾退专项执行行动,正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凝聚全市执行力量、提升执行效能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