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洪湖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近年来,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电动车(含三、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两车”)增速迅猛,遍布城乡各地。然而,由于“两车”安全性能较低,驾驶员 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等相关规定,从2024年5月10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3个月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专项攻坚行动。为进一步强化市民安全、文明、守法交通意识,特告知如下:
一、所有未办理牌证及交强险的“两车”(电动车、摩托车,含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务必到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能上路行驶。
二、所有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鼓励到保险公司各营业点、各村、社区和其他代办点购买“两车”治安险,并每年及时续保。
三、所有“两车”加装的遮阳伞(雨棚)务必予以拆除,驾驶“两车”请自觉做到:有牌证、有保险、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四、严禁“两车”违法载人载物、逆行、超速行驶、酒醉驾、随意掉头、变更车道。
五、严禁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报废“两车”上路行驶。
六、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F照无年龄限制,E照70岁以下)、电动三轮车(D照70岁以下,C4照60岁以下)、电动四轮车(C1或C2照,60岁以下)上路行驶,应申领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七、行人要走人行道、靠路边行走,严禁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
八、外出晨练、健身等要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期,减少夜间出行,夜间出行应穿颜色鲜亮醒目或带有反光条的衣服。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路检路查,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祝您平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