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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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2版:荆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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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

    试点项目建筑密度按首层建筑基底面积计算。

    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80米。

    单个户属空中花园建筑面积宜为40-60平方米。

    户属空中花园的绿化面积不小于其水平投影面积的50%。

    户属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绿化达到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后,可按投影面积的30%折算计入绿地率,但不得大于该项目配套绿地总面积的20%。

  本报讯(记者马骁 通讯员陈建英)不远的将来,市民的新房阳台外,也许可以看到覆盖着常绿植物的“空中花园”了。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提升建筑及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空间的需求,我市日前出台《荆州市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工作。

  什么是城市森林花园住宅?《方案》中指出,城市森林花园住宅是以每户拥有高度不小于两个自然层的开敞式户属空中花园为基本配置的住宅,主要有空中户属庭院住宅和空中共享园林住宅两种类型。项目应参照《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的项目适用于以宗地为单位的新建改善性住宅项目,不包括商业类建筑和改、扩建的住宅类建筑。

  《方案》明确了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项目建筑密度、绿地率、每户建筑面积、户属空中花园覆土绿化区域面积等技术要求,包括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80米;在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每户设置外挑户属空中花园(仅限1处),空中花园须相邻楼层无重叠且通高不低于两个自然层高度(不小于5.6米)、无围护结构、无柱有覆土绿化植物(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不宜种植高大乔木)空中花园外挑尺寸不大于6米,单个户属空中花园建筑面积宜为40-60平方米,户属空中花园的绿化面积不小于其水平投影面积的50%。

  《方案》还规定,户属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不含核心筒)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在核算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时,建筑面积不列入计算基数。试点项目建筑密度按首层建筑基底面积计算。户属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绿化达到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后,可按投影面积的30%折算计入绿地率,但不得大于该项目配套绿地总面积的20%。

  城市森林花园住宅是我市对住宅形式的一种新探索。相对于传统的低层高端住宅,城市森林花园住宅用地更加节约,大面积的垂直绿化更加丰富城市立面景观,独有的开敞公共休闲平台更能促进邻里交流,同时更能满足人们对庭院式生活的需求,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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