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商务厅官网发布《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实施细则》中明确了补贴范围:小客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小客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在湖北省注册登记的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湖北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有效的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湖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补贴标准为:新购车辆为新能源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5000元,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7000元。新购车辆为燃油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于2024年4月30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须在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5年1月10日之前在湖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经公开征选,确定“懂车帝”平台为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根据政府部门授权,由平台受理补贴申请,审核旧车转让信息以及新车购置和注册登记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懂车帝APP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和提交补贴申请信息。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8时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止。
有意向的消费者可拨打热线电话咨询。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咨询热线:400-140-2188;荆州咨询热线:0716-8230692;0716-8231138(荆州市商务局);工作时间为8:30-17:30(工作日)。
编者观点:
《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发布,政策红利落地“变现”,不仅让“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还将给汽车市场带来强劲推动力。《细则》中,补贴范围统筹新能源车和燃油车,新能源汽车补贴高于燃油汽车,既可以进一步引导汽车绿色低碳消费,也可以稳定燃油汽车消费,将更好地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