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围绕汽车以旧换新等问题,与市民朋友在线交流。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定,进一步促进我市汽车消费,我市全面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
针对报废汽车,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荆州市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1辆旧车,限补贴其所购买并注册登记的1辆新车。
针对置换汽车,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如活动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其中新购车辆为新能源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补贴3000至7000元不等;新购车辆为燃油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补贴2000至6000元不等。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据介绍,报废及置换(旧车)补贴受理地统一为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报废及置换(旧车)车辆与新购车辆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补贴信息,向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懂车帝”APP填报申请补贴信息,向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编辑观点:
以旧换新既能助推汽车消费,让消费者买车更实惠,又有利于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节能型汽车销售占比,并从源头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希望我市相关部门和车企积极推动这一政策“红利”落地、见效,撬动消费向“新”而行,最终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