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期
1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
(二)办理资料
阶段性支持政策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其他原因缓缴需提供下列资料:
1.《荆州市公积金缴存的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审批表》加盖公章,应阐明申请理由,并由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签字;
2.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表决通过的协议一份,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讨论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原件;
4.单位关于补缴缓缴期间资金的计划或承诺;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