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吴鲸 记者荆文静)“没想到外地检察机关还关心我们的事,被骗走的钱能失而复得,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收到退赔款的湖南常德、湖北咸宁两名群众激动地向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道谢。今年以来,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日前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中抽丝剥茧、察微析疑,追诉4名犯罪嫌疑人,并帮助32名群众追回受骗资金近5万元。
2023年8月7日,荆州区菱角湖管理区居民罗某、张某报案,称其买到了假药酒,2人被骗3300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林某、廖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审查逮捕期间,检察官释法说理,告知“退赔是认罪悔罪的重要情节”,引导两名犯罪嫌疑人退赔3300元。
受骗群众是否还有其他人? 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看”,细致研判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模式,认为其极有可能是流窜作案,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4年3月12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2023年5月,6名犯罪嫌疑人相约从广东省廉江市出发,利用“耍把戏卖药酒”的模式,两人一组或一人单独行动,在湖南常德、岳阳,湖北咸宁、荆州、潜江、荆门等地流窜作案,共诈骗群众32名,合计49860元。
挽损,是受骗群众的核心诉求之一。检察官坚持把退赃退赔作为认罪认罚实质审查要素,细心核实诈骗金额,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赔。考虑到被害群众人数众多,且地区跨度大,检察官与被害群众逐一电话联系,告知既可以到所在地派出所领款,也可以提供收款账户接收退赔转账。短短1天时间,32名被害群众均收到了退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