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4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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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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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安办发布汛期及高温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本报讯(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邓刚)7月4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汛期及高温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市食安办提醒,食品生产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加强采购、存储、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及时清理发霉变质和受洪涝灾害影响的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销售者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防范腐败变质、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入市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落实操作规范要求。对于受洪灾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在灾后及时开展全面环境清理与卫生消杀。

  市食安办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材,不食用超过保质期、发霉变质食物和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对加工食物,尤其是加工水产品、禽、肉、蛋类、冷冻食品、四季豆等食物应彻底烧熟煮透。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随着气温升高、降雨量增多,野生蘑菇进入快速生长期。市食安办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切勿采摘、买卖、食用野生蘑菇,如误食野生蘑菇出现恶心、头晕、呕吐、幻视、幻听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前往医院诊治,同时注意留存剩余野生菌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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