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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通知提出,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等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乡村振兴票据、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同时,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做法成效,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推动五大专项行动落实落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