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周安一 通讯员胡蓉)面对商事主体日益增长的解纷需求,监利市人民法院切实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涉企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今年5月以来,监利市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模式已委派仲裁调解案件72件。
今年5月,荆州仲裁委员会与监利市人民法院就推进“调解+仲裁+诉讼”工作衔接机制达成共识,正式成立荆州仲裁委员会驻监利法院解纷中心。8月8日,该解纷中心成功调解了4起标的额近1700万元的涉企商事纠纷。
8月2日,监利法院收到监利市某局分别诉湖北某食品公司、湖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及湖北某工贸有限公司2件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材料,经审核后,法院认为4起纠纷有仲裁调解基础。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件委派至荆州仲裁委员会驻监利法院解纷中心进行诉前仲裁调解。
荆州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第一时间查看案卷了解情况,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调查详情。在了解双方诉求后,工作人员针对该案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调解方案,并邀请双方至监利法院解纷中心“面对面调解”。
8月8日,在反复调解下,双方代表各退一步,其中一位当事人于调解当日现场给付了10000元货款。4起涉企商事纠纷在7天内,通过法院诉前委派仲裁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实现了“法院进,仲裁出,不回头”。
“调仲诉”对接工作机制,凝聚了调解、仲裁、诉讼三方资源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了“调解”快捷高效,“仲裁”高保密性、低成本性和“诉讼”强制执行的优势,为涉企纠纷提供了“最优解”,也为诉源治理增添了一缕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