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子瑶 通讯员张继宏)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近日,市人社局出台《“荆州市技能大师”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荆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认定实施细则》,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双激励,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
“荆州市技能大师”和“荆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每两年认定一批,旨在用“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提升竞争力,挖掘、培养一批在各行各业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被认定为“荆州市技能大师”的高技能人才比照博士研究生享受16万元人才津贴、10万元首套住房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纳入市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荆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库等人才政策,单位支持的可直接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并给予其所在单位10万元补助资金。被认定为“荆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并授予铭牌,重点支持市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规上工业企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两项政策的出台,是荆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落实“技兴荆楚”工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荆州市人社部门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超过30万人次,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超过75万人,高技能人才超过25万人;培养选拔187名“荆州市技术能手”,30名高技能人才分别获评“全国技术能手”“湖北工匠”等国家级、省级荣誉;争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个、省级6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9个,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高技能人才培育成果显著。下一步,人社部门将继续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整合优质资源,努力打造一支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郢匠”大军,为荆州乃至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技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