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雅洁 唐渊)日前,市人民法院深化破产重整机制,突破传统破产和解失败后仅限于清算的桎梏,深度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协调、法院依法推进、管理人具体操作、债权人会议决定”的原则,仅用112天完成某公司破产重整,让企业获得“重生”,有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深化府院联动,精准因案施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项会议听取重整情况工作汇报,并对推进破产重整涉及到的各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解决办法压实到具体责任人。
为真正发挥重整挽救危困企业的功能价值,助力企业“涅槃重生”,在招募投资人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投资人。招商专班在收到投资意向后,对投资人综合情况一一进行实地调研,同时改变传统以投资价格高低为唯一标准选定投资人的方式,将投资人综合实力、公司业绩、投资计划等纳入评标规则,奠定了重整成功的基石。
政府工作专班、法院积极协调配合,经过与投资人、债权人、债务人充分协商沟通,确定投资草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和重整计划草案。随即监利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同步完成某公司股权转让及信用修复工作,达到社会和谐稳定、各方利益共赢、无需强制裁定的和谐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