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丽明
今年来,市司法局聚焦优化发展环境理念,着力构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监管体系,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作为,多措并举推动“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先行区创建工作,使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公平与效率统筹兼顾,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变“严罚式管理”为“容错式服务”执法,全力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推进“首违不罚”宽严相济彰显温度
近期,市税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企业逾期未进行纳税申报,按规定“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法定代表人袁某对此很是发愁:“公司才成立不久,因人手不足、各项工作流程不熟悉,这才导致逾期申报。”
了解到企业难处,执法人员在为企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后表示:“鉴于企业是首次违法,确实是因为流程不熟悉而导致逾期,无主观上故意,后果轻微,适用‘首违不罚’事项,此次不对企业进行处罚。”
得知企业的违法行为不用被处罚,袁某连连感谢“首违不罚”政策的实施。
今年3月以来,石首市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全面实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旨在用柔性执法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通过“首违不罚”程序处理案件20余件。
探索“公益减罚”文明执法“益”举两得
近日,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在某餐馆门前查处非机动车辆违停这一实质违法行为时,餐馆老板王某及时上前沟通反馈。考虑到这一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当事人认错、改正态度良好,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后,决定采取“志愿服务公益减罚”。
在执法人员暖心告知下,王先生自愿申请,穿上红马甲开展为期一周的城市交通文明劝导活动,通过公益服务折抵,最终减免其违停处罚。
这是石首市探索“志愿服务+公益减罚”文明执法新模式的一个缩影。“执法的初心是为民执法,处罚不是目的,让违法者不再违法才是工作重点。”今年来,石首市将占道经营、乱贴小广告、未按规定养犬、未按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车辆乱停乱放等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纳入适用“公益减罚”范畴,让违法当事人在参与公益活动的过程中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这样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更有利于增强公众对法律的认同感和尊重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创新“轻微速罚”服务提速便民利民
4月30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横沟市镇执法过程中发现,该镇某杂货批发部对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详细告知店主其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没有任何异议。
鉴于此案案情简单、证据充分,考虑到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快速审批,当场就完成了处罚案件的办理,既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又方便了违法当事人。
石首市按照“繁简分流、分类处理”理念,推行“简案快办”机制,针对案情相对简单、违法事实清楚,案件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适用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简易程序或压缩办案时间等措施快速办理。同时对“简案快办”的适用范围、基本流程等进行明确规定,实现“简化程序不减权利,提高效率不降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