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蓉 陈丹 通讯员姚星宇)“以前,医院装修改造要先到规划部门报备,再到住建部门办理建设手续。现在直接到住建部门申请,节省了不少时间。”近日,中诺口腔医院负责人康勇对沙市区消防审验工作连声点赞。
为充分发挥既有建筑使用功能,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近期,沙市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出台《沙市区既有建筑消防审验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根据建筑变更使用功能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对周边环境影响严重程度,分为三类实施管理。对建筑物使用功能变更对周边环境和消防安全有较大影响的不予办理,对商业和办公等一般性的业态调整规范办证流程,妥善处理业态调整与周边邻近建筑的消防关系;针对不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小散零星装饰装修工程和既有建筑内使用场所仅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在已依法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且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建筑类别、火灾危险等级、使用功能、防火防烟等消防设施设备等未改动,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及技术标准的,简化办理消防审验;针对因职能划转等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老建筑新办法”的处理方式,鼓励申报单位通过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现状建筑进行评估等方式来解决办证难问题。
《办法》实施后,执法部门将以市场主体满意为导向,在确保消防安全稳定的同时,妥善处理既有建筑消防审验问题,切实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城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