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杨 陈理君)10月15日,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在武汉召开,深入解读省人大常委会推动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的意义、特点及下一步贯彻实施意见,发布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
沮漳河是长江一级支流,流域涵盖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四地,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节点,是长江中游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和生态屏障。开展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具体行动。
此次协同立法开创了针对我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二级流域片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先河,为推动沮漳河“一河共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四地条例以制度一体化为导向,努力在规划管控、保护目标、防治措施、执法尺度、保障监督、区域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充分凝聚协同保护合力。
此次协同立法重点围绕沮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活动,确定章节结构和制度措施,并就规划与管控、水资源保护与安全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区域协作等作出专章规定,在规定流域管理通用制度的同时,对特定区域、特定问题采取特别制度措施。
四地条例中都设置了“区域协作”专章,明确了跨行政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重点通过联席会议建立区域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协同监管构建区域联合执法体系、通过人大监督提升区域协同保护效能。
近年来,我市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水资源、守护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沮漳河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沮漳河流域统筹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缺乏联动机制,影响了治理效能的发挥。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沮漳河流域保护确定为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四地协同立法项目。
《荆州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共九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水资源保护与安全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保障与监督、区域协作、法律责任和附则。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运春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