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就社会组织的作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点及登记流程等,与市民朋友在线交流。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具备五大条件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主体的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参与载体,其发展活力和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王庆介绍说,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是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捐助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包括常见的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社工、科研、培训等机构。
“非营利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重要属性,也是区别于公司的主要特征。“公益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另一特征。2016年9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名为“社会服务机构”。
王庆在直播间介绍了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的五大条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社会组织每年需进行年检
王庆说,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三者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略有不同,但是登记基本流程大体一致。
第一步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社会组织名称要符合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交由申请人或发起单位签字盖章的申请书、章程草案、负责人名册等资料,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湖北政务服务网上的通行证号。
第二步筹备成立。发起人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下达6个月内经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除外)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并下达《关于准予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告知书》后,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三步提交成立登记所需要的材料。行政相对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需提交法人登记表、用房证明、行业许可证、章程等一系列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成立的登记决定,颁发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第四步提交备案资料。社会组织要将开设的银行账户、刻制的印章等资料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王庆提醒,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后每年都需要开展年检工作。今年初民政部公布的《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作出了统一规定。此外,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要加强防范意识,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查验、鉴别非法社会组织,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编辑观点:
蓬勃发展的社会组织是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社会组织是市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载体,更是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有益补充。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推动社会组织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