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家场镇戴市社区出具证明:兹有我戴家场镇戴市社 区居民委员会居民杨科,男,身份证号:421083199305072859的所有积蓄和借款,因婚姻支付周小全彩礼、礼金共计人民币肆拾贰万肆仟贰佰玖拾玖元(¥:424299.00元),并且全部资金被周小全拿走。目前杨科本人也没有找到工作,而且还有十万元外债,家庭生活处于经济困难状况,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洪湖市戴家场戴市社区居民委员会2024年8月16日。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荆组办〔2024〕24号)文件规定,村(居)委会不应出具居民财产证明,不应出具居民失业、待业证明。现将此证明材料作废。
特此公告。
洪湖市戴家场镇戴市社区居民委员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