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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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版: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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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文旅宣传奖励政策

  本报讯(记者胡威虎)记者昨从市文旅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加强对荆州景区景点、美食线路等宣传推介力度,推动荆州文旅产业蓬勃发展,近日,我市正式推出相关文旅奖励政策。

  该政策依据《荆州市中心城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明确奖励对象为在荆州市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且缴纳税收的A级及重点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产品服务提供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在奖励标准上,对在新媒体、自媒体等相关平台发布的正面宣传推介荆州景区景点、美食线路等作品给予奖励。具体而言,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小红书等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文章、图集、H5等原创作品,7日内阅读量1万至3万次(含3万)单篇(集)奖励1000元;阅读量3万至5万次(含5万)单篇(集)奖励3000元;阅读量5万次以上单篇(集)奖励5000元。对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今日头条、微博等视频类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发布的原创短视频,7日内播放量10万至30万次(含30万)单条奖励1000元;播放量30万至50万次(含50万)单条奖励3000元;播放量50万次以上单条奖励5000元。

  同一内容的作品在多家平台发布,奖励以最高阅读量的平台为准,不累计、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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