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融欣
“我们对大数据比对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发现2位村民不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领取政策,目前已追缴补助资金1920元,对原村党支部书记侯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桥市镇纪委向该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专班反馈数据核查情况时介绍。
运用大数据技术,是丰富监督手段、提升监督能力、强化基层监督的有效途径。市纪委监委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通过构建监督模型、数据筛选比对、信息查询分析、智能预警提醒等,推动监督执纪执法更加精准和高效。
为打破信息壁垒,将散布于各部门的数据信息联通成“数据海洋”,市纪委监委联合财政、民政、卫健、人社、发改、公安等部门,整合数据资源,构建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大病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6个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互动,形成“数据采集—建模分析—发现问题—线索推送—核查处置—结果反馈”全流程监督工作闭环。今年来,运用数据模型比对信息3万余条,比对反馈疑点数据961条,查实80条,处理处分相关党员干部47人,挽回经济损失17.81万元。
“通过情报信息平台,经过审批,可以查询户籍、不动产、银行交易等案件相关信息,减少了工作流程,缩短了等待时间,还提高了审查调查工作的保密性。”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在使用数据查询平台后说。
数据运用不仅能助力精准监督,也能为案件查办插上科技“翅膀”。市纪委监委注重将大数据手段运用到问题线索初核、审查调查等各个环节,推动初核信息化、研判智能化、办案合成化,着力构建大数据办案应用体系。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研判,发现关键涉案人员、深挖违纪违法问题,快速收集固定证据,缩短办案周期,形成“系统+队伍+装备+保障”的办案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平台数据查询与审批800余次,数据分析70余次,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20余次,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此外,市纪委监委对今年查办的26件重点案件,运用挂图作战系统实时掌握案件全貌,及时对案件进展、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指挥调度。今年来,召开重点案件督办会60余次,及时补充25人次参与专案查办,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
在促进“硬件”融合的同时,市纪委监委还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软实力”。为让更多办案人员能够安全、高效掌握大数据办案方法,组织编印《电子数据查询运用指南》《电子数据查询审批流程图》等规章制度,通过理论讲授、可视化操作培训、知识测试、以案代训等方式,打造“理论+演练+实战”业务能手培养模式。今年来,市纪委监委举办“大数据办案应用培训”2期,选派3名同志参加省纪委监委数字化办案人才应用能力测试和荆州市数字化办案实战能力培训,吸纳“数字纪检监察”储备人才库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