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4年12月04日
第A002版:荆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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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

我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再“上新”

  本报讯(记者马骁 通讯员王晗)近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网办管家”走进荆州咏江府小区,悉心指导小区业主张女士登录鄂汇办手机APP,“单方申请”办理了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手续。张女士手捧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脸上笑开了花。

  今年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率先在全市推行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改革,购房业主仅凭身份证便可申请产权登记。那么,“单方申请”模式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一直以来,办理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需要开发企业和业主共同申请,一旦遇到开发企业主体灭失或不配合,业主单方无法申请办理登记,由此给业主带来极大不便。

  实行“单方申请”模式后,开发企业在申请首次登记时,即向登记机构提交项目转移登记“总申请”,并将业主名单和登记资料前置备案,完成后续转移登记所需手续,随后业主可选择线上网办或线下窗口办理“单方申请”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再需要与开发企业共同申请。

  “单方申请”模式进一步优化了办证流程,精简了登记材料,压缩了办证时限,避免了购房人因向开发企业索要办证材料来回跑,杜绝了开发企业强制代理、捆绑收费,真正实现了“交房即办证”,最大程度维护了购房人权益,也规避了今后因开发主体灭失无法双方申请办证等不必要的麻烦。

  为保证“单方申请”登记全流程无障碍,中心同步推出暖心“告知服务”,在业主微信群即时发布登记操作服务指南,详细告知办证渠道、流程、税费和“网办管家”联系方式,让业主轻松上手、快速办理。截至目前,此项改革惠及全市13个商品房项目10257户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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