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骁 通讯员邓超)近日,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极端天气气候风险应对 规范推进全市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落地见效。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将严格按照《湖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指导目录》对范围内项目规范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工作的指导。
全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将加强组织管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发展和改革部门将加强对范围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审核,落实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实施;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本部门审批开工的项目建设时,将审查其是否依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印发,规范了全市重大规划、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重点建设工程以及气候资源利用等项目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管理,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全市极端天气气候风险应对水平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