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哪些成绩?如何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2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联合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围绕这些问题与市民朋友在线交流。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实现“两降一升”
刘联合介绍,截至11月30日,荆州市PM2.5浓度4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变化幅度全省排名第五;优良率为80.3%,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变化幅度全省排名第六;重污染天数2天,同比减少9天,变化幅度全省排名第一。
今年,我市生态环境工作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一是加强洪湖流域综合治理攻坚。对流域内1193个排口,分类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整治完成1192个,占比99.92%。开展洪湖流域工业企业突出环境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发现突出环境问题901个、完成整改827个,立案查处涉水违法企业71家,罚款867.9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5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6起。今年1至10月,洪湖水质总体为Ⅴ类,但水质不断改善。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探索构建河湖生态补偿机制,分别与潜江、宜昌市政府签订四湖总干渠及长江的流域横向补偿机制。积极推进联防联治,先后与潜江、仙桃、荆门、宜昌、恩施、襄阳签订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协议,逐条抓好协议落实。精准调度四湖流域各控制性涵闸,实施生态调水,确保四湖流域主要干支流生态水量和生态水位。三是有序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深入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全市1824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中,除110个非排口外,已上报完成整治1710个,整治完成率99.7%。四是扎实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持续推进崇湖省级试点基础上,积极推进试点扩面,实现县(市、区)、功能区和洪湖流域乡镇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全覆盖。五是扎实推进黑污同治。全市新增完成19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1.02%。今年已超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7条监管清单内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精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完善体制机制。成立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制定实施《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荆州市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考核评分细则》。二是持续强化五源共治。推动工业企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完成351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完成率达98.75%。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1389辆。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对问题突出进行立案处罚。督促585家餐饮单位实施油烟污染问题整改,同时开展散煤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督办,今年以来,全市因秸秆露天禁烧工作问责99人。三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今年以来,我市共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次、黄色预警5次,预警响应期间,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应对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我市共有23家企业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23家企业纳入省级碳市场管理。通过不懈努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呈逐步改善趋势,同比去年实现“两降一升”。
着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刘联合介绍,今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大气污染治理抓得还不实、水环境质量底线守得还不牢等问题。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全力推进超低排放、绩效评级等“五个一批”以及400个重点涉气项目治理工作。加大移动源治理力度,全面整治重点区域面源污染,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扬尘防治等面源治理工作。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全面压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级联防联控机制及网格化监管制度。
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强化风险断面上游水质风险源管控;全面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持续强化反馈问题整改。做好我市第三轮中环督整改方案编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问题和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题整改等。
编辑观点:
我市各级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应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切实提升统筹发展和保护的成效;锚定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洪湖流域水质,全力推进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题整改,让荆州成为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生态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