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5年02月15日
第A003版:综合新闻
版权声明

《荆州日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荆州日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荆州日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荆州日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荆州日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跨省追讨抚养费 法律援助暖人心

  本报讯(记者佘海艳 通讯员龚涌涛)“要不是法律援助,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近日,受援人薛某不远千里来到公安县司法局,将一面锦旗送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雪辉手中。

  薛某是浙江省乐清市人,2017年与公安籍女子邓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随薛某在浙江生活,邓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离婚后,邓某一直未按协议履行抚养义务。2024年10月,因故失去工作,已一年多没有经济来源的薛某因孩子的学费、生活费犯了愁。他试图向前妻追讨抚养费,却无法联系到人。当地司法所了解薛某的情况后,建议他向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帮其追讨抚养费。

  薛某所申请的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但其居住在浙江省,来公安县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耗时太长,且会增加经济负担。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开辟绿色通道,当天“容缺受理”此案,再通过线上办理的方式完善相关申请手续。

  受理案件后,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承办此案,同时启动“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经征求薛某同意,援助中心将案件情况通报检察机关,并代其递交了民事支持起诉申请书,希望加快调查取证速度,实现快立快审快结。

  经查,邓某户籍已迁移外地,相关证据材料需要重新调查取证,且需在户籍地法院申请立案。为节省时间,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一援到底”,启动异地协作机制,致函当地援助中心帮助调查取证,跨区域办理该案。期间,工作人员始终与薛某保持沟通,鼓励其积极生活。

  在承办律师和多部门的协作努力下,今年1月15日,当事双方在当地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邓某支付抚养费4.2万元,并按每月800元支付后期抚养费至18岁。

  “这面锦旗既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也是鞭策。”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将继续坚持“应援尽援优援”的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践初心担使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