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5年03月17日
第A0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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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砍伐2棵公共绿化树木

荆州区城管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本报讯(记者王晓艳 通讯员李梦雪)有人热心植树,有人糊涂砍树。近日,荆州区城管执法局接群众举报,通会桥路原农机站树木被人擅自砍伐。该局紧急调查,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补栽。

  接群众举报后,该局直属中队执法人员迅速响应,20分钟内抵达现场,看到两棵香樟树被伐倒,胸径分别为17厘米、12厘米。在勘查中,执法人员逐一拍照取证,并联系园林部门鉴定树种信息。

  经初步调查,涉案树木属公共绿化资源,砍伐者未获任何审批手续。立案后,执法部门通过监控排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发现是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擅自砍伐城市树木,违反了《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当即责令该公司限15日内补缴罚款1000元,30日内原址补栽6棵同品种树木,成活率须达100%。据了解,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己于近日按要求完成整改。

  此次事件凸显“群众监督+执法联动”机制效能。区城管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可通过12345热线或“智慧城管”平台积极举报破坏绿化行为,共同守护城市绿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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