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铭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沿江化工企业腾退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农村污水处理及黑臭水体治理等内容,与市民朋友在线交流。
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李海铭介绍,重点建设用地主要指的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简称“一住两公”)的所有地块,涵盖了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等。为确保“一住两公”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首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次,积极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完成地块的核查工作。通过强化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土壤环境监管,从源头上防控土壤污染。同时,建立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台账,并按要求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于疑似污染地块,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如果地块存在污染风险,将进行修复治理,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全力治理腾退地块土壤污染
针对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后,腾退的地块处理问题,李海铭介绍,自2018年以来,湖北省着力解决“化工围江”“化工围城”等突出安全环境问题,全力推进沿江化工企业的关改搬转工作。荆州市作为其中一员,共涉及9个县市区、76家企业。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关改搬转,其中,关闭退出19家、就地改造达标28家、搬迁入园22家、转产非化工企业7家,共腾退土地2454.2亩。
针对这些腾退地块,荆州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搬迁、关闭的41家企业产生的地块全部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地块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问题。为确保这些地块得到有效治理,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污染治理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腾退地块的相关方明确污染治理责任。对于政府收储、集体土地或国资平台代管的地块,充分利用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对于责任主体为企业的地块,依法督促相关
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二是鼓励“以用促治”。在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的同时,鼓励将腾退地块进行合理规划利用,通过“以用促治”的方式,既解决了地块污染问题,又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加强监管与信息公开。持续对腾退地块的治理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各项治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加强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地块治理的进展和成效,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信心和支持。
力争今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近年来,荆州市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4年,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达到52.23%,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村庄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处理,村庄环境变得更加干净整洁。在具体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群众参与”的原则,确保治理工作既科学又有效。
为进一步提升治理效果,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让更多村庄的水更清、环境更美。持续推进治理任务,到2025年,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到60%,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设施运维管理,治理设施建好后,维护管理是关键,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和巡检,确保设施正常
运行;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因地制宜处理厕所粪污,实现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的协同治理,让村民用上干净卫生的厕所;强化资金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同时统筹用好涉农资金,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宣传引导,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大家对污水治理的认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治理工作中来,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编辑观点:土地,承载着万物生灵,孕育着人类文明。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与居民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沿江化工企业腾退后,土壤环境的修复关系到周边经济发展,也是深入贯彻“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举措;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的治理,让广大农民告别“脏乱差”,享受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这些治理工作看似宏大,实则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环境好了,生活才能更舒心。我们期待这些治理措施能够真正落地见效,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环境改善带来的实惠,让绿水青山成为每个人触手可及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