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5年04月01日
第A001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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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本报讯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向湖北省反馈了督察报告。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荆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对照《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清单,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定,制定了《荆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我市的25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协同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整改方案》附件《荆州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对25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措施,计划2024年完成4项,2025年完成12项,2026年完成5项,2026年以后完成4项。

  为确保完成督察整改目标,《整改方案》提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谋划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个方面”共11项措施要求。一是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生态文明知识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学习培训内容,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纪监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二是全力推进重点湖泊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开展洪湖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扎实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洪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洪湖水质实现“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五年大变化”治理目标。到2025年底,崇湖、牛浪湖、长湖(荆州)等水质有所改善。三是着力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落实新增项目联审,依法依规加大“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指导。实施国电长源荆州热电二期扩建、华鲁恒升(荆州)公司园区气体动力平台和合成气综合利用、长利玻璃洪湖公司迁建项目规范化改造,推进节能降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抓好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四是加强化工园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认定标准,按照修订完善的《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办法》,排查整治化工园区环境污染及隐患,完善5个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监测监控体系,对7个合格化工园区开展新一轮复核认定。五是加强“三磷”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非法转移倾倒磷石膏问题排查整治行动,调查监测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状况,适时进行生态修复。监督指导启星化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磷石膏源头监管,建立健全磷石膏管理台账,推进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率,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六是加强违规偷捕执法监督。持续开展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完善违规偷捕问题发现、交办、调查处理闭环管理机制,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巡查。做好禁捕政策宣传,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开展垂钓活动。七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涉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排查何王庙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出租用于围垸、挖塘养殖情况,依法依规解除自然保护区内土地承租合同,清除违规设施,恢复洲滩原貌。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健全自然保护地监管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八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抓好“五源共治”,推进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治理减排。做好超低排放改造、高效提升、关改搬转、绩效创建和老旧车淘汰“五个一批”工作。加快企业治污设施改造、工业窑炉综合整治、玻璃行业深度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对满足条件的园区接入铁路专用线,实现物流园、产业园铁路互联互通。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九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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