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5年05月08日
第A002版:荆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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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类农机具报废可领补贴

单台补贴最高可达3万元

  本报讯(见习记者肖丹 通讯员刘芊)为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升级,助力乡村振兴,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联合印发《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出以旧换新政策,单台农机报废并新购同种类机具补贴额最高可达3万元。

  本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品种涵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等27类农机具,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北斗导航、智能监测等现代农业装备。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更新补贴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三类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按照1200元/台进行更新补贴,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办程序实施。

  根据《方案》,此次农机以旧换新,由农机机主自愿提出报废申请,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发放《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机主持《确认表》将已经审核登记的待报废农机交售给定点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对机主信息和待报废农机状况核实,依法依规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相关机构校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荆州作为农业大市,农机总动力常年位居全省前列。该政策的实施将加速淘汰老旧农机,带动全市农机装备更新率大幅提升,为粮食稳产增产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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