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沈伟)为落实斗湖堤城区早夜市餐饮门店临时出店经营支持政策,近日,县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协调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早夜市餐饮门店规范经营指导工作。
工作人员重点围绕出店经营时段、行业范围及日常管理要求等内容,向斗湖堤城区荣军路、长江路、新建街夜市餐饮商户进行讲解,明确告知商户6:00至9:00、18:00至01:00为允许适度出店经营时段,仅限早夜市餐饮类门店临时出店经营,并着重强调桌椅摆放、环境卫生维护、油烟排放等管理细则,确保商户对相关要求应知尽知。工作人员还建立长效沟通机制,解答商户在规范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商户提供支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