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帅丽晨)“受到处分后,我心里总有个疙瘩,工作起来没有干劲……感谢组织让我重拾信心。”近日,川店镇双堰村村干部云某吐露心声。此前,因工作失职其受到党纪处分,在组织教育引导下卸下了心理“包袱”,重拾干事信心,全力投身于村级建设。
处分不是目的,帮助回访对象“轻装前行”才是根本。为教育引导受处理处分人员从“有错”到“有为”转变,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从“回访、教育、重塑”关键环节入手,因人施策、对症下药,不断提升回访教育精准性和实效性。去年以来,通过精准回访,帮助226名受处理处分人员重燃干事创业热情。
“精准画像”才能“对症开方”。区纪委监委构建“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协作配合机制,定期梳理反馈回访教育名单,开展分层分级跟踪回访,由熟悉案件和人员情况的承办部门通过查阅案卷、集中研讨和向受处理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前沟通等方式,了解其错误性质、处理处分种类、违纪违法情节和岗位特点、工作表现、个人情况,对其精准“把脉”,形成个人画像,量身定制回访教育工作方案、谈话提纲。
“回访教育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瞄准心结、聚焦病灶。”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回访教育过程中,通过访本人、访同事、访群众、访所在单位,全面了解受处理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行为表现和思想动态,瞄准违纪根源和心理症结,针对性采取“明纪释法”谈、“直面过错”谈、“温言暖语”谈、“激励鼓励”谈等方式提升回访教育质效。对有抵触情绪的,侧重教育引导和政策解释,帮助其扭转认知偏差,正确看待纪律处分;对心态消极的,侧重心理疏导和肯定激励,帮助其卸下心理包袱,重拾干事创业信心。
回访教育不能一“访”了之。区纪委监委注重成果运用,在回访结束后综合受处理处分人员态度表现、工作成绩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建立“一人一档”回访教育档案,持续关注后续表现,实时跟踪教育效果。同时,将回访教育情况同步反馈至组织人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作为选拔任用、干部考核的参考依据,真正帮助受处理处分人员从“有错”变“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