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乐梅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围绕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如何申领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具体范围等内容,与市民朋友在线交流。
荆州实现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生育津贴是国家对女性职工的一项保障性措施,对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升人口素质具有重大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障服务水平,更好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权益,自今年6月13日起,荆州在全市范围内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之前的“先拨给用人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在此之前已申报的生育津贴仍按以前流程发放)。
生育津贴实行“即申即办”
生育津贴实行“即申即办”办理方式。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选择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直接一次性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线上,可在“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中,点击“我要办”,进入“生育津贴申报”模块,根据提示语逐步操作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要仔细核对系统自动展示的生育结算信息,核对无误后,再提交申请并填写本人银行账号。审核通过后,约10个工作日,生育津贴将直接打款至提交的银行账户。
线下,可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提交生育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本人银行账户;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医保经办机构将核对参保女职工申报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核环节,材料不全或无效无法进行审核的,将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后,约10个工作日,生育津贴将直接打款至提交的银行账户。
“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条件及待遇
“参保女职工”具体指荆州市行政
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职女职工。其申领生育津贴须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分娩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缴费状态正常。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时,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费,只能参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享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同样,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她本人也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也不享受生育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生育津贴本身就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支付,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生育津贴待遇具体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医保月平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医保月平均缴费工资。“产假天数”遵循湖北省统一标准,即顺产128天(国家98天+湖北省延长30天);难产或剖宫产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15天;分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多加15天。4个月以下流产按15天核算,4个月以上流产按42天核算。
编辑观点
生育津贴直发个人的政策落地,打通了生育政策惠民的“最后一公里”,既避免中间截留,又让女性劳动者了解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回归了生育津贴作为社会保障的本质属性。
实现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后,相关部门可配套建立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提醒机制,动态跟踪服务流程;探索“免申即享”模式,让政策红利精准触达,让参保女职工“不出月子即可享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