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5年07月25日
第A006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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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免疫屏障 规范收容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守护人犬健康安全在行动

    荆州市城区流浪狗收容站大门。

    市动物疫控中心、沙市区农业农村局在沙市区跃进路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举办“世界狂犬病日”暨爱宠义诊进社区活动。

  □ 记者 赵叶秋 通讯员 张帆

  编者按:

  随着社会发展,犬只伤人、扰民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经严谨立法程序制定,《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养犬管理重要职能部门,聚焦犬只免疫、流浪犬收容管理等方面,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助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养犬数量逐年增多,一户多养、遛犬不牵绳、犬只伤人、吠叫扰民、粪便污染环境等问题也愈发突出,带来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出台与施行,成为回应市民关切的重要举措。

  规范养犬行为 营造和谐社区  

  《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正式施行,不仅是一部行为准则,更是全体市民共建文明、和谐、安全城市环境的共同承诺,每位养犬人都需切实履行责任与义务,养犬愉悦自己的同时做到勿扰他人。

  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饲养犬只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定期到农业农村部门指定的狂犬病免疫点为犬只实施免疫接种,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统一样式的免疫证明携爱犬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为其申领合法“身份证”,这是养犬人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同时,要严格遵守本市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规定,已饲养禁养犬的市民需依法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弃养。

  犬只的“文明”程度,直接反映主人素养与城市文明高度。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市民朋友携犬出户时,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

  采取系好牵引绳、主动清理粪便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从小事做起,将依法文明养犬融入日常。此外,大型犬还需佩戴嘴套,既保障行人安全,也避免爱犬走失、受伤或引发冲突。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商场、餐厅(特定区域除外)、公共交通工具车厢等禁入场所,尊重他人权益与公共秩序。在居民区,应加强对犬只的管理与训练,通过佩戴止吠器、脱敏训练等方式,避免犬只持续吠叫、恐吓他人,保障社区安宁。

  我们呼吁全体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尊重并配合警犬、导盲犬等工作犬执行任务;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友善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通过相互理解、彼此监督,共同营造依法、文明、和谐的养犬氛围。

  用爱终止流浪做好收容管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荆州许多城中村改造为现代化社区,原本散养的看家犬失去生存空间,成为流浪犬。当发生流浪犬伤人事件时,民警仅能暂时驱逐,这既难根治问题,也无法保障自身安全。

  为解决这一社会顽疾,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着“用爱心终止流浪”的理念,于2021年11月建成荆州市城区流浪狗收容站。如今,全市流浪犬、无主犬数量已逐年下降。

  收容站位于荆州区川店镇一处相对独立且绿树环绕、空气清新的院落内,功能分区完善,设有消毒室、缓冲区、生物安全隔离带、领养区、A/B/C三栋狗舍及饲料区、兽医区、洗浴区、烘干区、无害化处理区等,全力满足流浪犬生活需求。流浪犬入站需严格遵循流程:先健康检测(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等),确认无传染病后药浴驱虫、免疫注射(狂犬疫苗、四联疫苗),在缓冲区观察一周,再经数量核定、拍照建档(编号戴标)、按体型公母分栏隔离后转入饲养区。4年来,收容站已累计为421只公犬实施了去势手术。

  为应对夏季高温与冬季严寒,站内为每个犬舍均安装养殖场用水风机及风带,确保通风降温;冬季则配备足够的加厚羊羔绒垫絮、木制垫板及大号狗窝垫用以保暖,犬舍外还装有防风卷帘防寒。同时,修建了两口水井,既应对冬季水管冻裂、停水等突发情况,又能在夏季提供地下水降温。在管理方面,收容站制定了人员职责、工作流程、物资管理、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制度,常年聘请长江大学动物科学院教授级执业兽医、1名站长及2名饲养员,负责对存栏的700余只犬只进行日常照料,实行专人定时定点喂食、饮水、清扫、消毒。同

  时,通过《犬只移交表》《收容犬只信息登记表》《养殖档案》等资料记录,全程跟踪犬只收容、饲养、诊治、死亡及无害化处理情况。

  此外,市农业农村局、沙市区农业农村局还结合“世界狂犬病日”(每年9月28日)、“世界兽医日”(每年四月最后一个周六)、“中国兽医日”(每年10月28日),积极组织部分宠物诊疗机构、社区联合开展“爱宠义诊进社区”活动,倡导文明养宠,普及狂犬病防控知识,推动“领养代替购买”活动。3年来,领养数量逐年增多,已有210只“毛孩子”被领养。市民朋友可凭借社区、居委会出具的领养证明和在现场签署《文明养犬承诺书》领养心仪犬只。犬只平均寿命仅10年至15年,一旦领养,请负责到底。让我们以领养代替购买,给流浪生命一个温暖的家!

  一张免疫证全城安全盾

  可爱的“毛孩子”是家庭的一员,也是社会的一份子,它们在提供情绪价值的同时也会带来安全风险,那就是传播狂犬病。

  狂犬病不仅是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也是一种烈性人兽共患传染病。犬只感染狂犬病后会发疯发狂,直接攻击人类,对人类造成伤害,甚至威胁生命,特别是对婴儿、儿童、老人威胁更大。而且狂犬病毒会通过带毒犬只的唾液,经咬伤、抓伤传播给人,被咬伤的患者一旦发病死亡率达100%。我市已发生多起一犬伤多人事件。因此,唯有做好犬只免疫,实现应免尽免,才能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传播,织就可靠安全网,保障群众健康。

  市农业农村局始终秉承“犬免疫、人安全”理念,早在2021年就印发了《荆州市中心城区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在中心城区全面启动狂犬病免疫工作。同时,审定“狂犬病免疫接种定点单位”,规范免疫操作规程,加强疫苗监管,并统一印制发放“荆州市宠物狂犬病免疫证”。这既是犬只健康的“身份证”,也是办理犬只“户口”的重要凭证。

  抓好犬只免疫,是做好犬只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在抓好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犬只免疫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农村地区犬只免疫。选取松滋市推广试点,启动“犬风铃”—犬免疫、人安全:狂犬病防控行动(行动名称中的“风”指代狂犬病,谐音“疯”,狂犬病,又名疯狗病;“铃”指代清零,谐音“零”),推动犬只免疫工作由重点区域向广大农村地区拓展延伸,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犬只领养流程

  小型犬:凭公安机关(派出所)或社区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可领养证明,填写《收容犬只领养申请表》即可领养;

  大型犬(非禁养犬种如拉布拉多等) :凭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允许饲养证明,填写《收容犬只领养申请表》即可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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