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5年08月27日
第A004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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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法院聚焦国有“三资”保护

快速调解公积金贷款纠纷挽损数百万元

  本报讯(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舒学婧 姜涵 张世君)“没想到10天就解决了,既不用卖房,也能有序还钱,法官真是帮了大忙!”拿着调解协议书的黄先生长舒一口气。近日,沙市区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不仅保住黄先生的房子,更守住了国有资金。

  2024年底,黄先生因生意周转连续10个月未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一次性偿还剩余本息并处置抵押房产。作为缴存职工的“安居钱”,住房公积金虽归个人所有,却因纳入国家统一监管体系,广义上也属于国有资产。

  “公积金连着民生,也连着国资,得在守护国资和体谅群众实际困难之间找平衡。”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黄先生有还款意愿但暂时资金紧张,管理中心则担心国有资金长期悬空。承办法官一边向黄先生释明逾期对国有监管资金的侵害性,一边协调管理中心考虑实际困难。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10天时间化解纠纷。

  这样的“快调”并非偶然,沙市区人民法院聚焦国有“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保护,联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推出“五个一”工作法,即“一套快速审理流程确保案件‘不拖延’”“一套联动机制与职能部门共享信息”“一套个性化方案兼顾双方诉求”“一套风险研判提前预警纠纷”“一套效果评估优化后续工作”。该院解放路法庭作为金融专业法庭,为涉国有“三资”案件开辟绿色快审通道,从立案到调解全程提速。数据显示,近一年来,该法庭处理的公积金贷款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比其他金融案件缩短40%,调撤率提升30%,已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挽回损失数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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